法律分析:
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且房屋登记在其个人名下,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的,应当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