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请说明一下.你是办理哪种离婚.现在中国国内有两种离婚方式.
一.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是说.在财产.债务.孩子的抚养问题上达成一直意见.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这种成为协议离婚.但要求到户口所在地的一方婚姻登记处去办理.
二.去法院办理.就是说.对财产.债务.孩子的抚养问题没有达成一直意见.或对财产.债务分割有疑义的.在法院办理的成为诉讼离婚.如果一方不在场.法院以送达传票.也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是在法院办理诉讼离婚.如果一方有过错.一般来说.在财产分割问题上.会对无过错的有相对倾斜.大约是10%-30%
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应当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办理时间是一个工作日内.
去法院办理诉讼离婚.也得有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办理时间.需要看是不是对财产.债务.或孩子抚养有争议.这个需要半个月到一个月时间.如一方找不到人.或失踪.应在报纸或媒体刊登.具体需咨询当地法院.现在法院也办理协议离婚.当庭就能办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