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酒店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为*酒店的特聘人员。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录用乙方从事*酒店的服务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年(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至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基本权利和义务
甲方:
1、根据工作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工资
3、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作业。
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5、工资每月发放一次,定于10号发放。
6、特聘厨师工资为 元。
7、乙方按酒店有关特聘厨师休假、报销规定执行。
乙方:
1、严格按照酒店《员工手册》规定执行,并享有本单位合同工权利、义务及各项待遇。
2、遵守国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纪律。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工作。
4、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
第三条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按责任大小负责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必须承诺保守酒店机密。
第六条 本合同未明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履行过程中协议补充条款或变更。
第七条 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若产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