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平安乡射淌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改善村民居住环境,根据主管部门的规划,参照国家征收土地的标准,甲方需占用乙方土地建设新农村,现经过村民大会讨论,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一、土地来源:甲方用置换的方式取得。
二、置换补偿标准
1、农田 元/亩;
2、耕地 元/亩;
3、非耕地 元/亩;
4、土木结构房屋 元/m2;
5、砖混结构“占一还一”,相差面积按市场价计算。
6、硬化和石面地坝以及圈舍按农田标准计算。
三、置换性质:甲方以现金或其它方式一次性补偿获取,乙方不再有所有权和使用保管权。
四、甲方一次性补偿到位后,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顺利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
五、乙方置换范围:
东: 南:
西: 北:
六:计算费用:
七、违约责任:若一方违约,则全额赔偿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情节严重的,则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代建方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