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编号:
委托方: (集团)深圳地产公司
受委托方:
日期:
合同编号:
日期:
委托方: (简称甲方)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 大厦
受委托方: (简称乙方)
地址:
一、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项目规模: 平方米
二、甲方责任:
2.1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园林景观设计所需之完整资料及各阶段园林景观设计要求任务书及设计调整意见书),并对所有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工程进度表及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2.2负责协调本工程与建筑设计单位及其他相关专业衔接的有关事宜;
2.3负责安排有经验之施工单位按乙方设计要求及效果进行施工;
2.4负责本工程各阶段的政府申报、审图盖章事宜及费用;
2.5负责按照本合约条款规定的设计费用和支付方式,支付设计服务费。
2.6维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2.7提供乙方在该项目现场办公场所,以便解决现场图纸修改及联系情况;
2.8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约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图纸时,甲方应支付相应的赶工费。
三、乙方责任:
3.1乙方在完成本合约规定之基本职责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各阶段设计进度要求进行各阶段设计任务,并对设计的适用性、正确性、经济合理性全面配合;
3.2乙方未获甲方书面认可时,不得将本合约各设计阶段的成果及设计过程中有关图则文件及资料交于第三者或其他项目使用;
3.3乙方未知会甲方或其全权代表,且未得到书面认可时,不得就已获甲方批准的设计做出任何修改。如乙方未经甲方认可,擅自就已获甲方批准的设计做出修改因而延误工期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需全面负责;
3.4在设计过程中,乙方有责任参加图纸交底和会审工作,针对设计图纸作必要的阐释;
3.5为配合施工进度和质量,乙方定期进行现场施工指导,及时解决与设计相关的问题;
3.6为配合施工,乙方人员有责任接受甲方或施工方的设计咨询;
3.7为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 为本项目的主设计师, 为本项目现场施工指导的负责人, 为该项目主要联系人;
3.8为确保最终设计成果充分体现甲方意图,乙方应在设计过程中就中间成果及时与甲方进行沟通;在甲、乙双方意见发生分岐时,乙方只有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并按甲方要求设计,修改所产生的效果、延误工期及经济损失的增减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9乙方各阶段的设计,要与建筑设计公司进行沟通,其中建设性意见做为景观设计的参考依据。同时,乙方应配合甲方的进度与质量要求对其设计范围内的结构、水电、专业照明等相关专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并提供书面意见;
四、乙方工作范围:
4.1具体设计部位:
4.1.1场地的保持与改造;
4.1.2各栋建筑外围软硬景观设计;
4.1.3小区室外活动场地、室外泳池的软硬景观设计;
4.1.4建筑住宅体内平台花园、私家花园设计(各三款);
4.1.5架空层环境设计及架空层墙面、天花的设计;
4.1.6红线外的市政用地的景观设计。
4.2具体设计内容:
4.2.1各主、次入口、小区围墙、大门及广场;
4.2.2道路及小径等的铺砌设计;
4.2.3车道、停车场、人行区的景观布局及修饰规划(硬景观);
4.2.4工地与护坡的饰面坡度及表面排水;
4.2.5园林景观的花盆、景墙、梯阶、栏杆的设计(园林景观结构工程由土木工程师负责);
4.2.6水景、喷泉和游泳池的设计(园林景观结构工程、机电工程由相应专业与专业公司负责。)
4.2.7小区背景音乐的布点设置及造型(背景音乐机电工程由相应专业负责)
4.2.8小区各类环境灯光照明系统的布局设计(环境灯光由机电工程由相应专业负责)
4.2.9种植土壤要求规范与植物品种的选择;
4.2.10室外家具如花盆、长凳、垃圾桶、地面陈设品等的选用及配置;
4.2.11雕塑品及艺术品(仅提供类别、大概尺寸、位置、材料的建议);
4.2.12健身设施(仅提供类别、大概尺寸、位置、材料的建议);
4.2.13灌溉布点设计(供水量计算、管道之排放及嵌接工程由相应专业负责)。
五、乙方服务不包括之工作范围:
5.1园林景观部分(包括亭、桥、景墙、泳池、球场、健身设施等)的机电工程、土木工程、结构工程;
5.2自动灌溉系统设计;
5.3防水层之设计规范书(由建筑师提供);
5.4申报或送审有关图则之事宜;
5.5效果图
5.6所有工程用料的品质验收;
5.7专业艺术之模型制作;
5.8标识系统、背景音乐系统设计制作;
5.9室内大堂装饰设计;
六、设计阶段及其内容
1、第一阶段:概念设计
1.1场地调查与配合建筑师总体设计
设计时间:从乙方收取设计费定金翌日起计 工作天内完成。
1.1.1调查场地现状,分析研究景观、坡道、日照、采光、通风、设计功能等。
1.1.2研究场地的植被、地方材料、历史等。
1.1.3在此期间,甲、乙双方及建筑设计单位进行一次沟通会议,相互交换意见(包括甲方对该项目的市场定位及乙方给予甲方和建筑设计公司关于总体规划和景观相结合的建议等)。
1.2概念设计
1.2.1设计时间:从乙方收齐设计所需之资料及甲方通知后翌日起计 工作天内完成。
1.2.2设计成果:
a.初步概念设计阶段:
(1)用地特征及景观现状分析图
(2)小区交通分析图(表达车、人、节点与绿地的关系)
(3)彩色总体平面图
(4)局部景观设计意象图
(5)局部景观剖、立面图(各二个)。
(6)视线分析图
(7)场地空间分析图
以上图纸制作一套展板和a3图册五套作为方案介绍。
b.最终概念设计阶段:
(1)修改之总体彩色平面图
(2)修改之局部景观剖/立面图(各二个)
(3)局部景观设计意象图
(4)手绘局部景观透视图(a3图3-5幅)
(5)设计说明书
以上图纸制作一套展板,作为方案介绍和a3图册十套及1套电脑光盘。
c.方案深化阶段
(1)景观设计完整的总平面图
(2)各细部景观设计的平立面图包括:庭院、架空层、车库、社区入口、围墙等。
(3)植物总平面布置图和主要品种的选择
(4)主要景点、小品的透视图
以上图纸制作一套展板,作为方案介绍和a3图册十套及1套电脑光盘。
第二阶段:扩初设计发展
2.1 按照甲方同意的总体概念设计方案,乙方进行深化扩初方案设计。
2.2 设计时间:从乙方收到概念方案设计费及甲方通知书翌日起 个工作天内完成。
2.3 硬质设计成果:(1)深化方案彩色平面图(含架空层)
(2)扩初深化设计各景观(包括硬景、软景)
(3)标高图
(4)水景、喷泉方案概念
(5)铺地、台阶方案概念
(6)材料示意图
(7)局部重要景观剖、立面图
(8)提供主要景观材料样板及材料图片
(9)初步工程成本概算表
(10)材料供应商资料
(11)施工承包商推荐名单
以上图纸提供一式四份及电脑光盘一套。
2.4 软质设计成果:(1)扩初(方向性)植物布置平面图(乔木、灌木、草坪位置)
(2)植物目录表
(3)植物组合意象图片
(4)土壤造型概念平面图
第三阶段:施工图设计
3.1 按照甲方同意的总体方案及扩初设计,乙方进行施工图制作。
3.2 设计时间:从乙方收到扩初阶段设计费及甲方通知书翌日起 个工作天内完成。
3.3 设计成果:设计成果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3.3.1 硬景施工图设计
平面图(a2):(1)总体平面图(含架空层部分)
(2)详图指引图(含架空层部分)
(3)定位图
(4)标高、排水图
(5)剖/立面图(含架空层部分)
(6)灌溉给水图
(7)材料示意图
(8)园林照明图
(9)背景音乐布点设置图
细部图(a3):(10)铺地/台阶详图
(11)岗亭/台阶详图
(12)水景/喷泉详图
(13)泳池/戏水池详图
(14)栏杆/花架详图
(15)其他园建(活动场地或构筑物处理设计)的详图
(16)照明灯具图片及有关资料
(17)修改的材料样板
(18)艺术小品示意图片与清单
以上内容图纸提供一式八份及电脑光盘一套。
3.3.2 软景施工图设计
平面图:(1)乔木种植图,并附植物名录及数量
(2)灌木及地被植物种植图,并附植物名录及数量
(3)土壤造型详图及效果意念图片
(4)软景规范说明及植物保养说明
细部图:(5)乔木种植详图
(6)灌木种植详图
(7)草坪边缘分隔详图
(8)地下排水图
4、第四阶段:园景施工阶段跟踪工作:
4.1 跟踪时间:该项目园林景观施工阶段
4.2 此阶段包括:a、
协助甲方解决现场景观施工的技术性问题,在每次工地服务之后就工程的质量改良、或工地问题提供书面意见;
b、协助甲方控制效果,对承建商预备之硬质及种植材料进行考察和核验;
c、乙方应就施工中遇到的问题或甲方提出的现场要求在3天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书面回复。如逾期则处以每天1000元的罚款;
d、参加工程验收。
注:以上各阶段设计,在乙方提交设计成果予甲方后,需待甲方签署各阶段确认书后,乙方才可进行下一阶段之设计工作。
七、其它约定:
1、红线内外的景观应整体进行方案设计,但施工图设计可分步进行。
2、甲方对乙方呈交的所有设计方案,如没有异议(小调整不属此异议范围)应及时在《确认书》上签名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在呈交设计方案之日起15天内提出(每阶段讨论时间不包括乙方各阶段设计时间),否则视为符合设计要求,
3、如甲方需要对甲、乙双方最后确认之方案设计进行修改或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时间及费用另行计算,属于原设计方案正常之改动(在整体方案及局部的功能、造型设计不变的基础上小的修改),不在此范围;
4、工程施工进行中所有乙方设计方案之现场修改或变更,必须经乙方核准并由甲乙双方签订修改通知单后方可进行,否则,乙方对设计的质量和效果或者因此引起的施工和工程安全不负责任;乙方也将不承担本合同的任何违约责任;
5、乙方设计方案完成后,甲方必须负责安排及选定具备该类工程经验的单位进行施工,若甲方聘请之施工单位施工质量未能达到设计要求而严重影响本项目的设计效果,乙方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及本合同所指之乙方责任;
6、如果实际设计工作超过本合同第一项所定总用地面积及第三项所指职责之设计工作范围及内容,需双方另定协议,时间及费用另行计算;
7、乙方负责为甲方设计私家花园及平台花园各三款,若超出三款,收费标准为私家花园每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平台花园每款人民币玖仟元整,深度到施工图与现场跟踪服务;
8、乙方提供给甲方施工图纸共十二套,如甲方需要增加份数,则另行收取工本费。
9、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完成后,合同自然中止。
八、设计费付款方式:
1、按本合同之工作内容总设计费合计人民 元整(¥ 元);
① 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即付总设计费的10%的定金
——即¥ 元;
② 初步概念方案设计完成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即付总设计费的10%
——即¥ 元;
③ 最终概念方案设计完成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即付总设计费的10%
——即¥ 元;
④ 扩初设计完成50%,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即付总设计费的10%
——即¥ 元;
⑤ 扩初设计全部完成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即付总设计费的10%
——即¥ 元;
⑥ 合同所属施工图设计完成50%后即付总设计费的15%
——即¥ 元;
⑦ 合同所属施工图设计全部完成后即付总设计费的15%
——即¥ 元;
⑧ 本合同设计费的20%余款按该项目景观施工进度比例支付
——即¥ 元。
2、以上费用已包括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乙方为该项目前往深圳工作之 20 次差旅,若甲方要求更多的差旅,则乙方到深圳的人员工资费、食宿费及交通费由贵司承担,其差旅费收费为:
a、不留宿深圳: 500元/人/天;
b、留宿深圳:800元/人/天,加收在深圳住宿费(住宿为三星级酒店标准)。
3、甲方需要该项目扩初、施工图深化设计阶段同时进行或分期设计,经双方协商后,设计费按该项目实际完成工作量比例支付给乙方。
4、乙方应按各阶段完成情况提交设计费发票向甲方收取款项,而甲方需于收到发票后五天内支付有关款项予乙方。
九、设计批示:
1、甲方委派和认可一名人员负责本工程的一切设计批核事宜,乙方应认可甲方所派委托人的指示,如甲方日后需要更改人选,应以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在每一阶段前传真的设计要求书应作为乙方进行工作的依据。
3、硬景施工图设计阶段及软景施工图的正式出图前,乙方应提交四份完整的设计图纸供甲方进行审阅,之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审查意见修改设计,达到甲方的要求后才可出完整的成套图纸。而甲方修改设计内容是属于原设计方案正常之改动(在整体方案及局部的功能、造型设计不变的基础上小的修改)。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或乙方迟延交付设计方案,均应当按照违约履行所设计金额每天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逾期超过30天,守约方均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2、任何一方若结束工程或终止合约,解决方法可依下列几点处理:
(1)若终止合约的要求由甲方提出,甲方将负担乙方前阶段的费用;
(2)终止本约之原因,若乙方不履行职责所引起的话,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约,而不需向乙方支付完成工作部分的费用。
(3)本工程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有关之仲裁委员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本项目的设计版权应归属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十一、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签补充协议解决;
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执肆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深圳市国际网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乙方: 公司
( 盖章)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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