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施工合同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实施职责及要求
1、甲方将主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的实施职责交乙方承担(包括该合同项下的全部变更工程)。
2、工期、质量务必满足主合同要求。
第二条甲方职责
1、负责及时办理主合同的预付款手续。
2、负责为乙方实施主合同带给相应的授权,解决只能由甲方解决的事项。
3、负责沿线地方政府的协调工作及本工程的通知、图纸等。
第三条乙方职责
1、负责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复及保修职责。
2、负责以自身资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该工程,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3、自觉理解甲方的各项监督检查。
4、保证不以甲方或项目部的名义从事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
5、负责及时清偿为实施本工程而产生的各类债务,及时支付民工工资。
第四条费用、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安全的方式,一次包干价:1965042.2元,按甲方给乙方带给的图纸所注明的工程量,超出图纸部分另行计算。
2、经双方协商,乙方开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开始支付乙方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基础完工后付工程总造价的10%,一层封顶付总造价的20%,二层封顶付总造价的20%,封顶付总造价的20%,内外粉刷时付10%,工程竣工付15%,余款5%工程完工后一年内付清)
第五条违约职责
1、对于主合同所规定的甲方的合同职责,如因甲方工程款支付不及时造成停工引起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职责。双方按本协议规定的各自的职责分别承担。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违约,违约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担违约职责。
2、工期5个月,质量到达合格标准。
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产生安全事故,导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受损,乙方须自费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向受损方赔偿。
第六条其他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不得与本协议相抵触,应与本协议一齐共同执行。
第七条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结清各项费用后终止。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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