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村组亩土地(地名、坐落、四至、土地用途见附件)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总价格为元人民币。 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约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具体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经营决策和产品处臵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承包经营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签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转让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住址: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