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证明杨*先生,身份证号:4201912019xx,杨*先生自2019年08月15日至今担任我公司副总经理一职,年薪约人民币20万,现杨*先生个人申请前往法国巴黎旅行,经公司人事部门批准,同意杨*先生前往法国,准假时间为2019年04月25日至2019年05月25日,公司将为杨*先生保留职位,杨*先生在法国巴黎旅行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将由其本人承担。
特此证明!
证明人职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证明人(签字):杨
证明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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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