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教育,对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对我局党员干部特别是本人起到了警示作用,体会非常深刻:
三位现身说法罪犯分别是,金融系统银行主任、港务局的工会主席、县建设局局长,他们手中有一定权利,前两位挪用公款贪污,最后一位是受贿,分别被判处十年以上徒刑,之前,他们都是国家干部,他们文化水平很高,能力很强,但都入狱,他们忏悔深刻,犯罪的原因主要是:
一、放松了学习。担任领导职务后,放松了学习,成天忙于事务,忙于应酬,茫茫碌碌,迷迷糊糊。
二、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世界观的改变是根本的改变,把党的宗旨、理想、信念统统丢到脑后,没有对照党章和党规纪检检查自己,更没有“一日三省吾己”,自我剖析,头脑完全被“贪婪”、“腐朽”所占领,聪明反被聪明误,他们被判刑后,晚年将在高墙内度过,“享受”的是失去自由,与亲人隔绝的痛苦生活。
三、逃避了监督,对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制定的一系列监督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章制度,没有认真贯彻执行,自觉接受监督。
四、心存侥幸思想。他们开始贪污受贿时,心里也出现过“不会出事被抓”的想法,但被侥幸心里所代替。
从他们忏悔的表情可看出,他们犯罪坐牢的痛苦,给他们带来毁灭性打击,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买,但任何人都能够做到让自己永远不后悔,这就是时时刻刻慎独慎微,时时刻刻严格要求,以德修身,廉洁自律。失去自由,其精神是很痛苦的,也给家庭带来不幸,给经济带来损失,给社会带来危害。只有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珍贵。因此我们要把握每一天,走好每一步,警钟长鸣,洁身自好,平平淡淡过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