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教师的高尚情操和师德师风,集中展示我校广大教师坚守讲台、筑梦中国的良好风貌,团结凝聚广大教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决定开展庆祝我国第35个教师节宣传表彰活动,对在教学建设、教学改革、教书育人和教学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教师进行评选、表彰。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名额
经校党委研究同意,设置教学名师奖、教学质量优秀奖、十佳辅导员奖、从教三十年纪念奖五个奖项。
三、评选责任单位
教学名师奖----评选责任单位:人事处
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责任单位:教务处
十佳辅导员奖----组织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
从教三十年纪念奖组织责任单位:人事处
四、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
十佳辅导员奖由学工处运用省厅20xx年校本部及药护学院辅导员专项奖励评选结果产生,其他奖项评选条件、程序和有关要求请下载查阅相关实施办法(具体见附件1、2、3)。
五、有关说明
1、凡触犯高校师德“红七条”、出现有违师德及学术失范等现象者,不得参评;凡在本学年中出现教学事故(如无故迟到、早退、缺课、擅自调课等)或在有关教学环节中违反教师工作规范者,不得参加各项奖励的评审。
2、获得各类先进个人的人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上一级评优或其他同类先进评选的候选人,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岗位聘用、选派进修培训、公派出国留学的重要依据。
3、各类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行为骗取奖励者,一经查实,学校将撤销奖励,收回证书、奖金,并根据情况轻重、认识态度,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直至行政处分。
4、为保证评奖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此次表彰评选工作接收全校教职工的监督、质询。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类优秀教师的评选是推动学校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对师德师风建设的一次检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推荐和评选工作,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积极发动,大力宣传,把评选先进的过程作为弘扬高尚师德、倡导尊师重教的过程,使评选活动实现“评一个促一片”的目的,在广大教师中形成争当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
2、发扬民主,确保质量。各单位推荐评选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评选过程中,要积极吸收学生参加,形成师生相互促进的机制。
3、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各单位要严格评选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要把评选过程作为学习先进、弘扬正气的过程,以评选活动促师德师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