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应急管理厅《深化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十条举措》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一盘棋”,坚决遏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为“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提供安全保障,特制定以下十条举措。
一、深化服务,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全覆盖。市镇两级要逐企开展安全生产的提醒提示和指导帮助,危化品企业要在复工复产前、较大风险工业企业要在复工复产后15 天内、其他工业企业要在复工复产后20天内完成,实现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服务全覆盖。各镇(街道)要迅速行动,本周内将《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承诺书》交由辖区内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回执统一交各镇(街道)应急办备查。
二、问题导向,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到位。各镇(街道)要在3月6日前组织一次区域性的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各有关部门也要组织开展行业性的风险研判。针对返岗返工受阻员工缺额、临时用工增多、未经培训仓促上岗,设施设备长期停用、企业急于复工疏忽检修保养等情况,全面评估,找准薄弱环节,加强预警性告知提醒。
三、严格管控,危化企业监管落实落细。推行危化品生产企业、使用危化品重点企业每日、每周的风险研判和承诺机制,落实生产企业特殊作业升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波动预警现场检查。通过电话、视频、现场检查等措施,对特级、一级动火作业实施不低于30%比例的抽查。
四、强化排查,筑牢“三场所两企业”安全防线。重点排查生产中涉及燃爆粉尘、稀释剂、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特别关注电气短路、电气过载致热、非防爆电气设备启动、静电以及动火作业等引发燃爆的源头因素。排查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因素辨识、作业审批和安全监护。
五、线上线下,数字监管全流程。切实发挥大数据作用,复工复产以来各镇(街道)已开展指导服务的检查记录要100%录入海宁市全员安全生产云平台,数字化动态运行“三张清单”,持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全闭环。
六、挂牌督办,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市镇两级要针对近期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各镇(街道)要于3月10日前对不少于5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进行挂牌督办,进一步严肃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七、提级审批,严格落实特殊作业各项要求。涉及动火、高空、吊装、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必须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严格落实各项要求,并报镇(街道)安全行业主管部门报备。
八、强化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督促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以“一报警、二疏散、三自救”为主的岗位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向本单位所有员工公布,并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3月底前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逃生演练。
九、提升素养,员工安全培训全覆盖。针对防疫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人员不足、熟练工短缺的问题,指导企业通过在线培训、送教上门、理论测试等形式,抓好企业员工安全培训全覆盖。
十、加强统筹,有效推进安全综合监管。各镇(街道)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督促各行业领域抓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返程复工车流量增加情况下的道路交通安全和企业密集复工复产情况下的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环保设施和特种设备安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