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位名称:青岛福诺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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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授权委托书声明:青岛福诺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兹授权代表我公司与有限公司的业务往来在下列授权范围内以本公司名义开展业务,我公司承担法律责任。超越权限的行为均是无效行为,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授权范围包括:
1.洽谈购销业务。
2.签订、执行购销合同;退、换货办理。
3.核对业务账目,货款结算(不包括现金)。
4.销售品种为我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商品。
上述权限仅限于与单位业务往来,不适用于其他客户的业务。
本授权委托书于年11月18日生效,有效期至年11月17日。
本授权委托书生效时起,取消原委托代理人的全部授权不再代表本公司与贵单位开展业务。贵单位如在业务往来对我代理人的权限不明,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核实。如未审查核实,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委托单位:青岛福诺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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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日期: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