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是由保证人和被借款人(债权人)签的。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
保证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约作为保证合同成立的典型形式;
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主债务人共同订立合同;
三是保证人单独出具保证书。
一、保证合同是否需债务人签字认可:
要看保证合同是不是单独一份合同,如果和主债务合同在一起,那么债务人当然要签字(在债务人处签字),因为债务合同是主合同,主合同有效,保证合同才有效。
如果是单独写了一份《保证合同》,债务人不需要在这份单独的合同上签字,只需要在保证合同中约定清楚是对哪个债务人的哪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是什么,保证期限又是什么,连带还是一般保证,然后保证人签字就好了。
二、保证关系中债务人对债权人
保证是一种人的担保,是基于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而在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间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保证在担保法律关系中广泛的运用,对经济关系的良性运转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正因为保证是基于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如果一旦这种信任不存在,保证关系中出现了欺诈,主合同、担保合同就失去了根基,债权人的权益就会出现危机,保证人有可能承担赔偿责任,这种情况的出现无疑会影响正常的经济秩序,影响担保制度正常功能的发挥。保证关系中欺诈问题应当引起司法实践者的重视。
三、未经债务人同意的保证合同是否有效
未经债务人同意的保证合同有效。保证合同的生效不应以债务人的同意为生效要件。因为保证合同是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的合同,只要主合同有效,保证合同就有效。
主合同的诉讼时效中断是会影响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的,两者属于主从合同关系。以上内容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保证合同需债务人签字认可吗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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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