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冻结资金,不需要打款解冻,解冻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银监会没有冻结的效力,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实行冻结。
法律依据:《银行法》第六十二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依照本法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的规定,随时对商业银行的存款、贷款、结算、呆账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检查监督时,检查监督人员应当出示合法的证件。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提供财务会计资料、业务合同和有关经营管理方面的其他信息。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