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服务费的缴纳并不难,可以个人直接去税务局缴纳,也可以委托给财税机构去缴纳。这两种方法虽然都可行,但是这两种方法可是有本质区别的。个人直接缴纳居间费是需要上缴高达40-50%的税费的。但是如果委托给一站式税筹平台比安财穗,那么你可能只需要上缴4%,甚至是更低的税费。个人居间费每次不超过四千元的,则用收入减除八百元的费用,劳务报酬需要交的税额=应纳个人所得税额x20%。当个人居间费高于四千元时,则需要减去收入20%的费用,那么剩下的金额x20%即为居间费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果个人居间费收入过多的话,是需要加成征收的,要交的个人所得税也会增加。自己缴税的税费相对较高,收入会大大减少。因此,想要合法有效地节省缴纳税款,可以通过专注税筹多年的比安财穗灵活用工平台筹划方案,减少税负。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居间合同发生的费用就是居间费用,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第一,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第二,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只有两者同时具备,委托人才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