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以下这些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如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