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公共利益,合伙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护。按照协议双方约定是有效的,但属内部约定,不能对抗第三方。第三方如起诉,是需要承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法、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法;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