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厦门户口或者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2、在岛外购买商品住宅房屋时,如果购房人和房东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需要向房东提供以下资料:(1)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据(连续6个月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3)无房证明材料(4)愿意为由代办过户而拒不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可以与房屋中介联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