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欠债一般来说父母是不需要代为偿还的。儿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儿子签订的债权债务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当由儿子独立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债务,父母不是合同义务人,无需代为偿还债务。但是父母自愿帮儿子偿还债务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