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的区别如下:
1、两者颁发部门不同,根据法律规定,营业执照是法律主体进行市场交易主体资格的法定证明,营业执照由工商局颁发;经营许可证,是法律规定的某些行业必须经过许可,而由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经营的证明,如提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2、两者办理范围不同,营业执照是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都需要办理的证件,没有这个证件,就是无照经营行为,是违法的,而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所必须取得的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