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离婚)判决是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审理完结时,查明并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行使国家审判权,对案件中的实体问题作出权威性判定。
人民法院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和执行力。除了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撤销判决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撤销。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有关单位和个人,也有义务协助判决的执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强制执行判决。拒绝执行判决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行为人采取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抗拒执行判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作不同的分类,按照人民法院的审级制度,可以把判决分为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和再审判决。按照判决所解决的案件的性质,可以把判决分为确认判决、给付判决和变更判决。按照案件审理的结果,可以分为全部判决和部分判决。按照当事人到庭的情况,可以分为对席判决和缺席判决。民事判决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2、.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3、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4、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一、对于离婚判决书怎么补办?
1、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可以持身份证到审理你离婚案件的法院档案室复印离婚判决书并加盖法院公章。
2、离婚判决书的复印件与原件的作用是一样的。
3、然后带上离婚判决书、身份证、户口本即可办结婚登记。
二、离婚判决书生效时间
1、如果是一审,签收离婚判决书第2天起算15日,双方均不上诉的,上诉期满后(15天)判决书生效;
2、如果是二审,判决书签收之日起即生效。
也就是说如果被告缺席,离婚判决书依然会签发,会通过送达形式给缺席被告。
如果缺席的被告15天之内不进行起诉,则判决书生效=离婚证
这样算下来,一审结束后,6月16日之前如果缺席方没有上诉,则判决书已经生效。
如果缺席方进行了上诉,那么请等待法院安排的二审。
如果法院判决不予离婚,那么需要6个月后才能重新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