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要迁户口,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带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填户口迁移证,将原来的户口注销,带着户口迁移证到将要落户地所在的派出所落户。
一、离婚分户口怎么办理
离婚分户口的,有2个步骤。分别是:1、离婚后双方分户口的,带上户口本,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填户口迁移证,然后把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3、带着户口迁移证到想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办理落户手续。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把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二、女方离婚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女方离婚迁户口需要的手续如下:1、诉讼离婚户口迁移手续,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2、协议离婚户口迁移手续,先落实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地址同意迁入证明,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根据规定,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单行办法。
三、离婚后如何将对方户口迁出
离婚后,对方迁出户口的,有3个步骤。如下: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可以分开;2、迁出方需要带上户口本,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提示填写户口迁移证,然后把要迁移一方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即将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例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