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租赁合同到期后租客赖着不走处理方式如下:
1、尽量和承租人沟通协商,让其腾空房屋、尽快搬走;
2、如果承租人不愿意搬走,那么可以和其续签租赁合同,让其继续缴纳租金;
3、倘若承租人既不搬走也不缴纳租金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承租人腾空房返还出租人,并可要求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
一、租房合同生效的条件如下:
1、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
2、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
3、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4、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
二、房屋出租人有哪些权利:
1、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但必须依照租赁合同规定,并且应向承租人开具发票和收据;
2、出租人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不超过3个月金额的保证金;
3、租赁期限已满而又没有重新签定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按合同约定期限收回房屋。如承租人拒不迁出,出租人可以请求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其迁出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如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约定用途、擅自将房屋转让、转租或调换使用、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或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以上,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
综上所述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该规定实质上规定的是承租人于租赁关系终止时的返还租赁物的义务,也就是出租人的相关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