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车子归谁,要根据车子的性质进行确定。车子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的,应当归个人所有;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双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对车子的所有权作出处理。夫妻双方对车子的归属能达成约定的,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解决车子的所有权,双方应当在协议中约定车子归谁所有,车子存在贷款的,双方当事人也必须对贷款的偿还问题达成约定;对车子的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当事人应当去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并且对车子的归属作出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后,会根据离婚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判决,确定车子的归属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