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水费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1、第一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在2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水费单价为1.74元/立方米;
2、第二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在21-30立方米部分,水费单价为2.61元/立方米;
3、第三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超过31立方米及以上部分,水费单价为3.48元/立方米。实行阶梯水价的居民生活用水,家庭人口超过4人的,可根据用水地址和对应的户口簿、居住证向**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增加用水人口,每增加1人,可在各级水量上限基础上相应增加5立方米。未实行抄表到户的住宅小区(村)居民生活用水不实行阶梯水价,由供水企业实行趸售价格,趸售价格按不同类别用水价格扣减10%。
【法律依据】:
《城市供水条例》第九条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作为城市供水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十条
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从城市发展的需要出发,并与水资源统筹规划和水长期供求计划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