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的参保人员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2、1996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3、基础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4、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5、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12。6、计发月数为:50岁为195月、55岁为170月、60岁为139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