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成为老赖后,并不是过了五年就不追究、没事了。如果是因为明明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当中的话,那只有当事人履行完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之后才会消除当事人的失信信息(一般会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不然可能会一直保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