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内建筑安全事故频发,特别是在建工程因施工难度大、工期紧以及农民工多等原因的增加致使安全生产事故呈上升趋势。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国家也相继颁布实施了追究安全事故责任等一系列文件和规定。再次显示出我国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摆上了十分重要的位置,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在搞生产的同时必须抓安全。在这种形势下,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非常必要的。本人根据多年从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经历,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谈几点体会。
1、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狠抓落实工作,是保证安全工作行之有效的根本保证安全责任末履行好而导致安全事故,因而受到遣责和制裁称为安全事故责任。它是一种后果责任。安全责任与事故责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安全责任是规定人们在安全生产中应做的事,其通常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安全管理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生活中应负的安全职责。有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就能把安全与生产从组织和领导上统一起来,把管生产必项管安全的原则从制度上固定下来,从根本上避免两者之间的对立和矛盾,从而增强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者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管成片,群管成网的体系网络,才能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齐抓共管,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项目经理部就是要认真贯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通过严格认真的监督和检查,以达到安全管理工作事半功倍的目的。
2、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是保证施工安全的基础和动力
随着城市文明建设的要求不断增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也不断提高,要求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也随之加大,因此,增加安全生产费用并专款专用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提高的前提和关键。要清醒地认识到牺牲安全最终只会导致损失的增加和利润的降低。因此,企业在安全投入必须做好两点:①在满足同样的安全标准的条件下,能否使安全投入和消耗尽可能地小;②是在有限的安全投入条件下,能否使安全实现尽可能大。因此企业要会用安全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来解决安全也是效益的课题。
“安全就是效益”是指在生产任务量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强化安全管理而达到的安全才是效益,而那种靠不生产或压减生产任务量所换来的“安全”,不仅不是效益,反而是一种“负效益”。
在日常生产中应该如何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正确的作法应该是:首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灵魂深处高度重视安全,但在处理生产与安全和具体事件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可拘泥于教条。
3、有效地开展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是促进企业抓安全管理的新动力,也是解除和减轻企业后顾之忧的有效措施
从取得的一些经验来看,意外伤害保险不但能减轻安全生产工作给企业特别是项目部造成的心埋压力、经济压力,更能在处理安全事故中起到分解风险、提供经济支持的积极作用。
(1)《建筑法》虽明确规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但对不办理的却无约束条款;而且,按照现行的保险规定和制度,企业不发生安全事故,所交纳的保险金不能得到返回或部分返回,也无安全奖励。因此,参保工作打了“折扣”。
(2)此项工作未能建立起有效合理的奖惩机制,对安全生产管理好、不发生事故的企业没有奖励办法和措施(主要指在政策鼓励上、社会效益上和经济效益上、保费优惠上),发生事故的企业也没有严格的处罚办法。
4、抓好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是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本保证
分析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发生。既有物的不安全状态,也有人的不安全行为,而后者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因此,做好人的工作,对杜绝事故发生具有决定性作用。而要保证人的行为安全,这就必须加强安全培训。使上到项目经理,下到施工操作人员均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良好氛围。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均需经过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同时,根据建筑施工作业点多面广、流动分散,往往一个班组的人员也不能集中在一处施工作业的实际,为提高工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采取“高级工安全负责制”是十分有效的办法,即有两个以上的工人在一个工作面上施工的,由级别高的工人担任临时安全负责人。这样既达到时时处处有人负责安全管理的要求,也能在工作中增进友谊,相互关照。
5、结束语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的管理工作,在全国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建设任务异常繁重的同时,也给安全问题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尤其是生产第一线的管理人员。如何有效地借助企业的所有力量,形成管理合力,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是今后工作中需要进一步研究好解决的问题。我们将一如既往,继续抓好这方面的落实,力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取得新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