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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办工作总结 篇24

2024-07-16 来源:华佗健康网

  上半年,全镇的计划生育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计生业务部门的指导及镇人大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面执行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紧紧围绕人口控制目标,积极推进计生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稳妥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根据修订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实施全面二孩等重大政策调整,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我市全面推进相关政策落实。一是落实全面二孩政策。之前,我局广泛开展了群众生育意愿的调查研究,同时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和业务专家探讨政策走向、相关细节,为很好地落实政策奠定了基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实施后,我们第一时间落实政策要求,及时推动全面二孩政策等5条新修改内容的贯彻落实。在此基础上,加强全市人口出生监测,做到既保障政策落实,又防止人口过快增长形成生育高峰反弹。截止到6月底,全市出生人口基本符合预期,显示了较好的政策实施效果。二是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突出把规范审批程序、简化办事手续摆到更高位置,按照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要求,以及上级关于简政放权的文件规定,对涉及的计生审批办证各项服务、各环节认真进行了清理,着力提高办事效率,更加快捷方便地服务群众。同时,在沧州市各县市中第一个开通了计生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实现了群众足不出户办理计生证件。截止到目前,共办理一胎登记服务1559例、二胎登记服务4696例、再生育审批14例,全部按时、规范办结,得到了育龄群众的好评。三是做好相关政策的有效衔接。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对涉及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社会抚养费征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婚产假奖励等内容,全部按照修订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条款要求,落实了政策衔接,推动了计生法律法规在我市全面贯彻落实。

  (二)认真开展对标学习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重点部署,今年我局确定了十项主要业务,经省卫生计生委推荐,选定了对标单位,开展了对标先进学习赶超活动。一是深入对标单位学习。为强化对标效果,我局坚持一把手亲自带队,深入对标单位最基层进行观摩学习,找准差距,汲取经验。截止到6月底,我局已赴石家庄赵县、元氏县、晋州市、裕华区、鹿泉区和承德平泉县、唐山乐亭县、沧州黄骅市、青县,全部完成了十项对标学习任务。二是撰写对标报告。对标学习回来后,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撰写对标报告,并进一步完善对标整改方案,切实采取措施抓好每项整改工作的推进落实,截止目前已撰写对标报告10篇,梳理整改方案10项,制定出台了一批具体工作举措。三是促进工作取得实效。开展对标学习以来,我市计生宣传、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计生办证审批服务等方面的经验做法,被《中国人口报》刊载报导,沧州市卫生计生委联合沧州市电视台,专门来我市做了两期关于先进典型事迹的专题片,引发了各界关注,扩大了我市人口计生工作的影响,同时更进一步激发了计生系统干部队伍的工作激情,有力促进了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断持续深入发展。

  (三)强化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继续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列为重点攻坚内容,出台了《2019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方案》、《任丘市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切实发挥全市综合治理办公室的作用,协调卫生、食药监、公安、工商等部门抽调13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实行合署办公、联合办案,并分别于1月份、5月份和7月中旬开展了三次联合执法检查,落实了有奖举报制度,把违规违法行为纳入了群众监督视野,为推进规范化执法检查提供了有力保障。坚持把严查“两非”案件作为突破口,一方面根据重点育龄妇女跟踪服务系统呈现的孕情变化、包保服务过程以及群众举报情况为线索进行明查暗访;另一方面深入各医疗网点、药店,对B超机使用、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等情况进行突击检查。截止目前,全市共查办“两非”案件7起,查封、没收医疗器械3台(套),罚款3.45万元,充分起到了社会震慑作用。

  (四)抓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坚持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计生民生工程来抓,协调市财政局将项目配套资金全额列入了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抓好服务环境和硬件建设,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计生宣传专栏、大字标语等多种形式,做好群众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宣传队伍深入乡村开展面对面宣传咨询服务,有效提高了群众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知晓率和参检率。坚持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两手抓”,组建了集妇科、内科、外科、B超影像、化验等多学科人员为一体的服务团队,加强了业务培训工作,落实了按计划下乡集中采血服务和站内室间随时服务,确保了项目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免费检查待孕夫妇2886人,其中男性1443人,女性1443人,对筛查出的高危人群全部进行了及时指导治疗和事后跟踪随访。

  (五)全面落实计生惠民政策坚持以计生惠民促民生发展,全市独生子女父母每月10元奖励和独生子女父母退休3000元一次性奖励及时发放率达100%。同时,认真做好符合条件的农村奖扶对象和全市特殊困难家庭特扶对象资格审核上报及救助扶持工作,2019年全市新增农村奖扶对象299人,总数达到了3182人;全市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特扶对象225人,奖扶金、特别扶助金及救助帮扶措施全部兑现落实。在此基础上,组织了计生困难家庭走访慰问和“关爱贫困母亲”等活动,共走访慰问贫困计生家庭51户、贫困母亲50名,送去慰问品和发放救助金总值10万余元。另外,于4月份开展了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审核工作,全市共审核报送独生子女考生106人,让广大计生家庭切实享受到了政策实惠。

  (六)狠抓班子和队伍作风建设。以“正风肃纪、表态承诺、戴牌宣誓”和开展“两学一做”为抓手,着力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不断转作风、强能力、上水平。3月31日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大会,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坚持每月开展2次集中学习活动,并严格周一例会、周五学习日制度;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平台,指导村级计生专干、育龄妇女小组长学习业务知识,形成了制度化学习培训机制;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有效带动了干部队伍不断锤炼清廉务实作风。各级计生队伍进一步凝心聚力,全面投入重点难点攻坚,做到了面临机构改革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力度不减,在多项重点工作领域实现了突破。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随着机构改革和工作转型,乡级计生专职队伍大幅减少,基层计生工作任务将逐步由村级计生专干、助理员来承担,工作重心将进一步下移,但目前我市村级计生队伍工资待遇偏低,与即将承担工作任务不相称,影响了村级计生队伍稳定及有效发挥作用。二是在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社会保障政策体系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虽然我市八部门制定出台了针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工作实施细则,但一些政策措施各部门并未座实,仅停留在了文件上,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开展。三是对比一些先进县市,由于我市卫生、计生职能尚未完全整合,在一些工作中比如综合治理性比别偏高工作,往往机制不顺,尚未形成合力,在推进工作中出现了一些困难。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部署

  根据当前形势和面临的任务,下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完善新形势下计生工作机制。依据新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加快建立完善适应新形势的计生工作机制。同时,围绕全市发展大局,解放思想、创新思路,促进全市人口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是着力推进机构改革。按照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谋划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妇幼工作整合等改革事宜,严格按省规定的时间节点落实改革任务,同时积极协调各级各方面抓好人员、业务的整合,确保机构改革稳妥有序进行,确保各项工作不间断落实。

  三是加强人口监测预警。着眼于“十三五”规划人口发展目标,在落实全面二孩政策的同时,强化出生人口监测预警机制,为实现“十三五”人口规划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四是强化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推进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不少于2次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集中精力联合查处几例有影响的“两非”典型案件,坚持顶格处理,强化威慑作用;规范三级两全包保服务工作,加大基层指导和巡查力度,促进基层全方位管理服务到位。

  五是深化计生优质服务。围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减少计生办事环节、简化办证程序,落实好“阳光政务”各项要求。贴近群众需求,全面推进涵盖流动人口在内的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为育龄群众提供便捷安全有效的技术服务;落实好农村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两大工程”,加快目标进度落实,细化相关质量要求,确保年度服务人群规划目标按期按质按量完成。

  六是落实好今年的奖励扶助政策。按照政策要求,及时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按期落实农村奖扶对象奖扶金,加强对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救助扶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计生专惠和民生普惠政策的有效衔接,加快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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