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20xx年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党委和上级部门党组的精神,按照《县20xx年度乡镇和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实施意见》(宝委办发〔20xx〕32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我局维稳综治防邪工作。按照要求,现将我局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我局按照”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要求,将维稳工作贯穿于抗震救灾斗争全过程,认真履行维稳第一责任,全面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一岗双责”。把维护社会稳定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与其他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同安排、同考核、同奖惩。将维稳工作纳入干述职和考核内容,作为干部考核、评价、晋职、晋级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将维稳工作能力和实绩与干部任用挂钩。把关注民生、减少社会矛盾纠纷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坚持关口前移,做到主动维稳。及时排查不稳定因素,定期分析研判并建立台帐。针对辖区或主管范围的涉稳突出问题及时会商化解和有效稳控。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把维稳关口前移,主动防范和化解不稳定因素。加强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有效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民生工程的落实,夯实维稳工作群众基础,当年涉及民生问题的重大不稳定因素化解率达90%以上。以预案为基础,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修订和完善符合实战要求的处置集体性事件和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预案,完善反恐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和推演。建立非正常集访预防制度。建立各类涉稳问题处置预案,防止集体性大规模聚集。强化维稳工作主体责任意识,不回避、不上交、不转移社会矛盾和问题,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确保不发生在全国、全省、全市有影响的集体性事件,坚持领导包案,专案攻坚。推动化解不稳定因素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三、加强督查督办,严格落实责任。对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或集体性事件,实行逐级倒查责任。严格执行情报信息研判和报送制度,无漏报、瞒报、错报、迟报等情况发生,及时开展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对重大不稳定因素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对重大不稳定因素和涉稳突出问题的化解,措施具体,效果明显。认真执行领导干部维稳工作责任述职、责任考核和“一票否决”。贯彻执行上级维稳工作部署有力,有效预防集体性事件的发生。
四、维稳措施到位,夯实维稳基础。大力提高防控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社会稳定。扎实推动维稳信息系统应用,按要求使用维稳信息系统,配备有专兼职维稳信息员,发挥维稳信息网络作用。加强维稳工作调研和信息报送工作,加大维稳工作的宣传力度。今年无到市、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
五、深入开展反分裂渗透反颠覆斗争,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 。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斗争领导权和主动权,防止境内外敌对分子、敌对势力进行“西化”、“分化”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政治事件、民族分裂事件。依法管理宗教场所、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严防境外宗教势力渗透和插手我县宗教事务,加强寺庙重点人员管控。
六、认真做好灾后重建稳定工作。按照“环境更生态、居住更安全、生活更富裕、群众更幸福”的思路,把灾后重建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三年基本完成、五年整体跨越、七年同步小康”的科学重建跨越发展目标,在灾区过渡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及时化解涉稳突出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疏导群众思想情绪。防止发生进京到省非访和集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