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司和国公司
关于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协议书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写清楚技术咨询服务范围)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 2.
3. 4.
5. 6.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
2.
3.
4.
5.
五、费用的支付
(写清楚费用的支付方式)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
十一、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中国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双方法定地址
X公司 地址: 电传: 甲方代表签字:
X公司 地址: 电传:
乙方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