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甲乙双方就保洁与绿化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友好协商,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时间及费用
1.1保洁及绿化承包时间自20_年3月9日起至20_年3月8日
1.2保洁费(含税)人民币:¥元/月,(大写: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绿化费(含税)人民币:¥元/月,(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
1.3甲方按月支付保洁费用,承包协议生效后,乙方按上述金额向甲方提供当月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于次月30日前向乙方支付发票金额的费用。如遇节假日特殊情况,付款时间可提前或延顺,但时间必须在7日之内。
二、保洁工作时间、人员安排、范围及标准
2.1保洁范围:
2.2保洁员定编:日常保洁员壹名。
2.3保洁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7:30—16:00;星期六、星期日及节假日工作时间以营业网点营业时间为准。
2.4保洁标准按干净、无渍、明亮标准执行。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甲方对乙方保洁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标准之处,应责令乙方保洁人员随时进行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情况对保洁人员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1.2甲方无偿为乙方保洁人员提供用水、用电、提供存放保洁工具和更换工作衣的房屋。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乙方自行提供保洁工作必须的设备和工具,按甲方规定标准进行保洁。
3.2.2乙方应遵循安全生产规定,在保洁过程中,(除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或因甲方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因甲方指挥安排不当出现事故由甲方负责外)所发生的人身事故、责任与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2.3乙方保洁人员如遇请假,需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乙方应提前一天安排相应接班人员,不得延误保洁工作。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终止和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同一个月保洁与绿化费作为违约金。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