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第一条 合同宗旨及原则
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日常保洁服务,协商如下。
第二条 项目概况
第三条 合同履行期限
1.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如遇不可抗力而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合同,经双方确认后,工期可以相应缩短或延长。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前个月为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如乙方清洁质量未能达到甲方的标准,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合同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
2.无偿为乙方提供保洁用水、电。
3.对乙方保洁质量应及时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质量标准。
4.教育有关人员遵守物业保洁制度,共同维护业内环境,爱护园内设施。
5.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物料仓库、办公用房及办公电话一部(注:每月电话费由乙方支付)。
6.负责协调乙方与物业内客户间关系。
7.负责向乙方提货物业内客户有保洁要求的有偿特约服务信息。
8.积极采纳乙方在物业内保洁方面的合理化建设,协助乙方处理有关投诉。
9.甲方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驻现场。
10.甲方有责任代乙方向客户开据有偿特约服务的发票和收据。
(注:发票和收据由乙方提供)。
11.由甲方指派专人每周对乙方当周清洁工作验收一次。
验收标准:以双方认可的《清洁区域确认表》为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进驻现场书面通知后,要积极做好准备,准时进驻现场。
提供有关保险手续证明文件、员工身份证及操作证明的复印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甲方设立作业所。
作业所在业务上受乙方和甲方双重领导。
3.认真完成《物业清洁标准及定期作业指导书》规定的作业项目和标准,确保卫生质量,达到客户满意。
4.乙方在物业服务总人员不少于人,物业内非公共区域内日常保洁工作(如:有偿特约服务)由乙方从公司总部另调人员完成,并保证各项工作质量。
5.乙方人员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配戴其公司名牌,进入工作现场的出入证上甲方配发,遵守甲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务区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承揽业务。
6.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若乙方主管负责人不在作业现场,乙方临时负责人应接受甲方主管保洁负责人的监督指导,并按甲方的保洁工作标准进行检查。
7.乙方派出一名主管负责人负责日常保洁工作质量检查和保洁工作紧急情况的处理,并于每月日之前将当月的保洁工作总结和下月的保洁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8.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用工应签订劳动协议,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在承包的保洁工作范围内,甲方如因保洁工作未达到保洁质量标准,被有关社会职能部门(环卫等)处罚,该罚款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在保洁工作中未达到保洁的质量标准(实际上经过限期整改可以达到保洁质量标准的),经甲方两次口头警告通知,仍未达到标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发出一次书面通知,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费的%-%。
11.乙方教育员工爱护物业内建筑物及室内各种设施,注意节水节电。
12.由于乙方在日常保洁工作中不慎给甲方设施、材料及甲方客户物品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3.乙方作业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和具有专业知识人员担任。
14.乙方作业应遵守甲方规定的时间要求,如有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15.乙方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各项防护措施,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
要加强管理,安全生产。
16.乙方为保证施工质量,须根据不同材质,采用相适应的清洁原料和操作方法。
17.乙方负责提供保洁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药剂和客用品等。
(如:大、小垃圾袋,卫生纸、香球,光亮剂、清洁剂等)。
第五条 合同总价
本合同月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此款取费所列项目见《物业清洁标准及定期作业指导书》。
第六条 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如未发现保洁质量问题,以转账支票方式于每月日(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顺延)全额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日常保洁服务费人民币元(大写:)整。
如发现保洁质量问题,甲方按照月保洁费的%先行扣款,然后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保证金
1.以甲方延迟支付给乙方的一个月的清洁承包金人民币元整(小写:¥)作为保证金,并由甲方留存。
2.乙方同意甲方有权直接将保证金用于下列情况之一:
(1)因乙方职员过错,造成甲方门窗、玻璃、灯具、空调、电脑、车辆、水管、电线等办公设施和机械设备损坏、丢失等损失;
(2)因乙方职员过错,造成外来人员车辆、物品损坏、丢失,导致甲方支付、赔偿、垫付的费用;
(3)因乙方职工发生工伤,或乙方职工造成甲方职工、外来人员身体伤害,乙方不承担责任,导致甲方支付、赔偿、垫付的医疗费用;
(4)因乙方或职工违法、违规、违纪,而被处罚、起诉,或与第三人存在法律纠纷,导致甲方支付、赔偿、垫付的所有费用;
(5)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导致甲方委托第三人履行清洁工作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3.保证金不足以甲方替乙方支付、赔偿、垫付费用时,乙方应当自行支付、赔偿、垫付费用的不足部分。
第八条 合同变更与终止
1.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需采用书面形式。
2.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协商以补充合同方式解决。
4.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月服务费%负赔偿责任。
第九条 合同解除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2.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物业管理的重大损失,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3.乙方发生严重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交付金额的‰支付滞纳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优质的保洁服务(按合同标准)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违约金。
并要求乙方退还当月服务费。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