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故县村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丁三明 (以下简称乙方)
今因甲方兴建防洪抗旱工程,需要委托乙方承建,经双方协议后,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合同,作为今后施工工程依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防洪堤、灌溉水渠。
二、工程地点:故县三公里处
三、施工范围:
四、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五、质量标准:乙方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及时提出,乙方应及时处理,返工。
六、工程承包造价:贰万陆仟壹佰陆拾肆元整
七、付款方法:承包方全额垫款。
八、施工期限:两个月
九、本工程不能转让,否则没收押金,终止合同。
十、劳保安全:在施工中发生的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十一、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派马金龙同志为现场施工代表,隐蔽工程必须由施工代表现场鉴后,凭通知才能施工,并做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十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凡车辆通行及补偿均由乙方自理,工程结束后,所有道路、农田、必须恢复,恢复费用由乙方自理。
十三、本工程完工后,需经过第二年洪水考验方才进行组织有关人员验收。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一份,镇水利工作站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