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安装施工合同。
一、 工程名称:隆德县兴星广场商住楼工程(B2、C区施工段)。
二、 工程地点:隆德县人民街(原县政府院内)
三、 承包工程内容:
乙方承包项目:设计施工图在内的(包括变更部分的所有内容)弱电及火灾报警系统、喷淋系统、通风系统、排烟管道系统,消防系统等。
四、承包方式和工程造价:
1,包工包料,一次包死,亏不补、赢不退。
2,乙方承包本工程安装施工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工程内容的设备、主材、辅料。工程造价为65万元人民币。(大写:陆拾五万元整)
五、 工程进度: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面并配合其他专业实施科学安排。工期20xx年12月5日至20xx年1月5日,包括设备生产,系统的安装,设备及系统调试。
六、 工程质量:
乙方安装的所有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规定的现行工程质量标准。
七、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工程款支付方式为:
1、 甲方已经给乙方支付20万元,合同签订后,安装施工人员进场,完成通风、喷淋.消防系统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20万元(贰拾万元整)。
2、 完成弱电及火灾报警系统、排烟系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20万元。
3、 完成合同内规定的所有承包安装内容,甲方支付乙方10万元。
4、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管理费10万元,乙方在施工10天后,甲方如数支付。下欠五万等工程消防部门、质检、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及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所有内容后一次付清。
八、 工程实施要求:
(一) 质量保证
1、 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及主辅材,安装施工工艺、测试手段及方法都应符合国家所颁布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2、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无损坏的、并为原厂包装,要符合设计图纸及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要求。如不符合,乙方应负责并免费更换不合格的产品。
二、工程施工及安装: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进场并施工。
2、乙方必须为本工程的实施、完成负责,并及时完成本工程施工中存在的所有质量问题的修补。
3、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工作。按时解决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4、乙方全权负责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一切保险,时刻教导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及机械损坏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九、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乙方已完成按合同约定的各项承包内容,达到管道通水及系统调试合格。
2、性能测试和试运行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至甲方满意。
3、运行期间,系统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及合同要求。
4、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正式竣工资料四套,内容包括设备清单、消防部门和监理公司验收意见,安装工程检验批、工程说明、竣工图纸、验收记录、系统维护使用说明。经消防部门、质检、监理单位验收合格,乙方提交完整合格竣工资料后方可办理结算。
十、技术服务内容:
1、一般故障7小时、紧急事故1小时内,乙方的维护技术人员立刻赶到现场并迅速着手解决。
2、保修期内,对整个系统要进行定期检查,保养、调试、清洁。
十一、技术培训:
1、 乙方应在系统开通试运行期间,为甲方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达到受训人员能够精通熟练的掌握设备的工作原理及操作程序、能进行实际操作和日常维护及简单维修,确保排除一切故障。
2、 为甲方免费提供所有中、英文培训资料、中文操作程序和维修手册。
十二、特殊要求:
1、 合同签定后,乙方必须按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承包施工内容,推迟一天每天罚10000元,依此类推。
2、 乙方施工期间,不得无理停工,停工一天每天罚款10000元,依次类推。
3、 乙方施工期间,要对甲方的其它专业成品及半成品进行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其损坏部分甲方有权力加倍罚款。
十三、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十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违约保证金10万元,若一方不执行合同条款内容者,必须给另一方赔偿违约金10万元整。
甲方法人 :
电话 :
乙方法人 :
电话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