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食堂剩菜剩饭的管理,进一步改善师生就餐环境,经双方协商,将食堂剩菜剩饭的回收权承包给乙方。具体协议如下:
1、 乙方需有合法的养殖基地,需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乙方负责每天定时清运甲方所产生的泔水,并保证用于养殖。
3、承包期限为:月日止。 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泔水费为 壹万 元/年。
4、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堂的要求及时清运泔水,确保食堂的内外环境卫生。双方如无争议,合同期满后,甲方凭借保证金收据退还乙方保证金。
5、若乙方中途毁约,剩余的泔水费及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6、乙方负责提供甲方装泔水的工具(带盖桶),并且保证工具(带盖桶)的清洁及甲方泔水区域的卫生。
7、合同期内,甲方的剩菜剩饭一律由乙方处理,其他人员不得干预并无权处理。(注:如因乙方不按时清运而导致泔水发酵发臭,从而严重影响食堂的环境卫生,甲方有权处理,并进行相应的处罚。罚款从保证金中扣除。)
8、甲方不保证乙方回收泔水的数量和质量。乙方回收的泔水只可用于养殖,不得用于它途。若有违反,由此引发的相关问题,与甲方无关。
9、乙方不得进入与收泔水无关区域,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不赔偿乙方任何经济损失。
10、承包期间,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给除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甲乙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11、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但不得违反现有合同条款。
12、乙方负责甲方各食堂下水道的输通和隔油池架料的打捞及清理。
1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