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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协议合同 篇2

2024-07-16 来源:华佗健康网

  甲方(聘请方):

  乙方(受聘方):广东晋元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法律服务需要,特聘请乙方为其常年法律顾问,现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受聘律师及服务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 孔令文 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工作内容

  第一部分:劳资管理法律服务

  (一)协助企业建立各项劳动人事规章制度

  主要审查、修改、制定企业的劳动人事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完备企业规章制度且做到程序合法,从而避免或减少发生劳动争议纠纷,最大限度地降低法律风险。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审查、修改对企业以前公布的规章制度

  主要审查相关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内容是否违法、程序是否合法。

  2、协助企业完善劳动与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1)协助企业完善与劳动用工及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2)协助企业编制企业规章制度;

  (3)协助企业制定人事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工作流程,包括:招聘流程、员工入职管理流程、员工离职管理流程、处理违纪员工流程、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流程等等;

  3、拟定企业管理常用的格式化法律文书

  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拟制与劳动合同管理有关的格式化法律文书,便于实际工作中应用。主要包括: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变更书、劳动合同续签书、劳动者名录、书面文本签收单、员工声明、入职登记表、调整工作岗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违纪员工处理决定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

  (二)审查、起草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主要围绕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建立规范的操作流程,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一旦发生商业秘密泄露,能够及时查明原因,便于追究责任,同时通过采取保密措施,留住企业的核心员工,从而最大限度保护企业的利益。

  (三)对专项劳动问题设计相关处理方案

  主要是针对企业用工专项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1、设计签订劳动合同的技巧

  主要是帮助助审查、起草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的签订,依法对劳动合同有关的试用期、工作岗位内容、劳动报酬、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

  2、设计履行变更劳动合同的技巧

  主要是针对劳动合同履行、变更、终止或解除,设计有关变更工作岗位、变更劳动报酬、离职交接工作、办理离职手续、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方案

  3、工资构成的技巧

  帮助企业审查、确定员工的工资构成,合理设定底薪、加班费、福利、奖金等各项比例,降低工资成本,避免或减少公司在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况下的经济损失。

  4、社会保险处理的技巧

  协助企业处理员工病、伤、亡引发的劳动纠纷等与有关社会保险的纠纷。

  5、工伤或职业病处理的技巧

  协助制定企业员工上岗培训、安全生产教育等制度,预防工伤与职业病发生,利用协商或诉讼等手段来积极应对所发生的问题,避免或减少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6、违纪员工处理的技巧

  协助企业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协助企业收集员工违纪证据,做到处理员工,有章可循,处理适当,程序合法,避免因企业违法而增加管理成本。

  (四)参加企业处理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及时平息、调解纠纷,尽量避免将劳动争议引入法律仲裁、诉讼阶段。

  第二部分:企业营销法律服务

  (一)审查合同文本,修改相关单据

  对甲方以前采用的购/销合同文本、收/送货单据进行审查、修改,提出修正意见。

  (二)分析风险成因,明确防范措施

  对甲方现行购/销业务的操作模式进行法律风险分析,针对“合同签订”、“货物交付”、“货物验收”、“货款结算”、“货款追收”等环节法律风险的成因,提出风险防范建议。

  (三)起草格式合同,拟订相关单据

  1、结合甲方实际情况,为甲方起草购/销合同格式文本或相关单据。

  2、根据甲方要求,起草区域经销/代理合同格式文本。

  3、根据甲方要求,起草委托加工合同/OEM定牌加工合同文本。

  4、结合甲方实际情况,为甲方制定相关送/收货单据、入仓单据。

  (四)审查、起草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主要围绕保护企业营销商业秘密,建立规范的操作流程,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一旦发生商业秘密泄露,能够及时查明原因,便于追究责任,同时通过采取保密措施,留住企业的优质客户员工,从而最大限度保护企业的利益。

  (五)为企业债权保护提供法律服务

  1、对企业债权进行诉讼时效分析,寄送催款律师函。

  2、对企业债权风险进行法律分析,针对不同情况为企业提供债权保护及追收方案。

  第三部分:乙方提供的其他顾问服务

  (一)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主要是迅速为企业随时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对企业业务人员提供法律业务培训主要是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形式,增强投资者、股东的风险意识,协助企业培训人事行政管理人员、营销业务人员,使其掌握管理中所需了解的法律知识,提高工作质量,防范风险发生。有关培训课题主要如下,具体以企业需求为准:

  (1)风险与防范之——债务规避与逃债

  (2)风险与防范之——债权保护与追收

  (3)风险与防范之——隐名投资与权益保护

  (4)风险与防范之——用工责任与企业应对

  (5)风险与防范之——民主议定与企业应对

  (6)风险与防范之——安全生产与法律责任

  (7)风险与防范之——企业营销签约与履约

  (8)风险与防范之——加工贸易签约与履约

  (9)风险与防范之——货物交付与验收

  (10)风险与防范之——业务员与货款回笼

  (11)风险与防范之——对帐难验收难的破解

  (12)风险与防范之——财务对帐与支付结算

  (13)风险与防范之——股东有限责任之例外

  (14)风险与防范之——建筑承包签证-索赔-抗辩与起诉

  (三)法律资讯交流

  乙方应及时与企业交流有关法律信息,并应企业需求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案例的信息。

  (四)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1、为甲方经营管理决策或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2、应邀为甲方的有关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进行见证;

  3、代甲方发布有关的声明、公告、致函等文书;

  4、为甲方审查、修改、起草相关合同或法律文书;

  5、参与处理甲方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

  6、参与甲方的经济合同谈判和其他重大商务谈判。为甲方提供法律意见,准备或审核所需的资料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协助制定谈判方案等;

  第四部分:诉讼、仲裁案件的代理服务

  当甲方因与其员工或其他当事发生劳资纠纷或其他经济纠纷,案件已进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已进入法院诉讼阶段时,乙方应优先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民事、经济、行政等各类纠纷案件的仲裁或诉讼活动,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提供顾问服务方式

  1、乙方指派专业律师按约定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顾问律师将定期与企业联系,全面了解企业现状,以便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聘请方也可随时与律师联系,咨询法律方面问题。

  3、乙方服务以上门走访、当面交流为原则,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交流,了解企业在用工、生产管理等经营活动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时为企业提供参考意见

  4、乙方可根据甲方交办事情的轻重缓急或实际情况,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开展工作。

  5、如聘请方有特殊要求,双方可协商确定。

  四、甲方义务

  为使乙方更好地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甲方应做到:

  1、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资料文件,并保证资料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为乙方提供工作上的便利,配合乙方工作并保证为工作保密;

  3、甲方指定 作为乙方联系人,协助和配合乙方工作,签收乙

  方提交的文书。

  五、乙方义务

  为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乙方应做到:

  1、乙方接到甲方有关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事项之委托,及时安排办理。

  2、乙方指派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如因工作变动、调动等原因不能执行职务时,乙方应及时另派律师接替,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重要业务资料,有保密义务。

  六﹑关于收费约定

  1、甲方须向乙方交纳法律顾问服务费 元,此款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一次支付完毕。

  2、关于收费说明。

  (1)乙方律师受托在佛山五区之内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第一、二、三部分顾问工作”时,甲方无须另行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乙方律师受托在佛山五区之外为甲方提供前述法律服务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交通、住宿和差旅津贴及相关调查、办案费用。

  (2)本合同所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费,不包括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第四部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各种案件的诉讼代理费用在内;若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前述事务的,甲方须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另行与乙方商定收费标准。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年,从本合同签订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经双方同意,可变更合同条款。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送达地址

  为联络和送达方便,各自确认的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按上述地址的送达均视为合法有效的送达,一方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

  知对方,否则,对方依上述地址的送达仍为合法有效之送达。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佛山市律师协会请

  求调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特别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广东晋元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 主任(签名):

  联系人: 受托律师: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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