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租用甲方办公室办公工位一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办公室的 个办公工位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间不得将期作违法经营场所。
二、乙方的租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 期 。
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每月租金 元一个工位,押金 元。乙方每次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个月租金 ,共计 元(¥ 元),每次提前一个星期支付。
乙方租用期间办公设备自备自理。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电费及宽带费、物业费由甲方负责。每日超出8小时(9:00-17:00)外加班时间电费由乙方自理。
共同使用区域为会客区,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爱护好屋内设施,如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或修理完善。
租赁期间,本着和平、友好相处的原则,双方应共同维护办公环境的卫生、安全。不得随意干扰他人的私有空间。
乙方需退房的话,需提前三十天告知甲方。租住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乙方在租房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工位转租他人,如未经甲方同意转租,此协议无效,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
如租期满,乙方需继续租用,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交涉说明,并提前交清下年租金,如乙方不再续租交清租房期间的所有费用,退还甲方钥匙并结清相关手续给甲方;如不按此办理责任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租赁人)盖章: 乙方(承租人)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