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卫生保洁工作,经双方协商,同意以下条款:
一、甲方为乙方配备必备的工具、器械,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甲方按照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布置、指导、监督、检查。
三、甲方定期考核乙方工作情况,根据考核情况对乙方予以奖惩。
四、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应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相关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工作制度,按时到岗,认真工作,遵纪守法,爱护公物,圆满完成甲方布置的工作。
五、双方签署合同后,甲方将按每月_____元工资标准发放给乙方,发放时间为下月日。
六、乙方每月病事假累计两天及两天以上的,按当月平均日工资扣发工资。
七、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视情扣发工资并随时解除用工合同:
1、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的;
2、工作效率低下,服务不及时的;
3、不服从安排,推三阻四,对工作挑三拣四的;
4、仪容不整,态度恶劣,影响公司形象的;
5、拉帮结伙,吵闹打架,造成不良影响的;
6、向主管谎报考勤或出工不出力的;7、工作期间打牌、喝酒等影响公司形象的;
8、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八、乙方工作服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乙方领用工作服后工作不满一年的,该工作服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乙方违章发生的任何事故,甲方概不承担责任;乙方违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给予甲方赔偿。
十、乙方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半月向甲方作出书面请示,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擅离职守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1000元。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出违约金部分,乙方另外给予甲方赔偿。
十一、经甲方同意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向甲方移交工具材料、办公用品及其他不属于乙方所有的物品后,自觉离开。不办理交接手续的或丢失、损坏、挪用以上物品的,甲方可按其市场聚扣发乙方工资,不足部分由乙方另外给予赔偿。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有效,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