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赁目标、租期
甲方同意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乙方提供豪华旅游大巴车租给乙方作为旅游班车使用。
班车行驶线路、发车时间、人数以乙方提前三天方通知为准。
二、租金及付款
1.租金为每天每人人民币_____元整,加油费、路桥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出发前支付清全部费用,甲方为乙方提供发票为汽车票。
三、甲方职责
1.甲方需保持车辆清洁,车内无异味,车辆各项性能完善,并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2.甲方负责支付由本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各项政府税收。
3.如甲方需要占用乙方工作时间进行车辆的维修保养时甲方须提供乙方认可的替换车辆,乙方应予以理解配合。
4.甲方在工作期间,因自身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等而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证件,不影响双方签定的汽车租赁合同的执行,因此造成的车辆及乙方外人员损伤和公安交通部门对甲方的罚款均与乙方无关,应由甲方承担。
5.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故导致乙方乘坐人员受到伤害需要赔偿时,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予以赔偿。
6.甲方所提供车辆必须证照、保险齐全。
7.在合同期内甲方必须保守在工作中知晓的关于乙方的商业机密。
四、乙方职责
1.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照价赔偿。
2.乙方不得利用包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五、其他
1、乙方因业务产生的费用由乙方直接与客户结算,不再经甲方。
2.合同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如双方需解除此合同须提前至少2天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后解除。
3.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