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的主要区别在于: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而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是死后生效与生前生效的结合,而遗嘱属于死后生效的行为;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集体组织,而遗嘱中的继承人可以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遗赠扶养协议属于有偿行为,而遗嘱是无偿行为。
法律分析
一、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区别有哪些?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而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2、遗赠扶养协议是死后生效行为与生前生效行为的结合,而遗嘱属于死后生效的行为。
3、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集体组织,而遗嘱中的继承人可以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4、遗赠扶养协议属于有偿的行为,遗嘱是无偿的行为。
二、遗嘱的特征有哪些?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6、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
其实,遗赠扶养协议跟遗嘱是很好区分的,对于被继承人来讲,自己在立遗嘱的时候不需要跟遗嘱中指定的继承协商,继承人知道遗嘱以后也可以表示放弃继承权,可是签遗赠扶养协议的时候必须和扶养人协商。
结语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首先,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而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其次,遗赠扶养协议结合了死后生效行为和生前生效行为,而遗嘱仅属于死后生效的行为。再者,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集体组织,而遗嘱中的继承人可以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最后,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行为,而遗嘱是无偿行为。因此,对于被继承人来说,遗嘱的制定不需要与继承人协商,继承人也可以放弃继承权,但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时必须与扶养人协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遗产的处理第一千一百五十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