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后,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2.入户核准后,由申请人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网上核准迁出。3.申请人凭拟迁入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交挂失证明)。
法律依据:《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 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将市外户籍迁入珠海市:
(1)是自申请迁入珠海市市之日前五年内在珠海市连续居住;
(2)是自申请迁入珠海市之日前五年内在珠海市合法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
(3)有合法稳定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