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可以。财产分割前一般是双方先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办理离婚登记后,再按协议书的约定分割财产,或者依据法院的判决书分割财产。
一、领了离婚证后后悔的如何处理
领了离婚证后悔的,应当根据下列情形具体分析处理:
1、如果一方反悔,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不会自动恢复;
2、如双方后悔办理离婚登记,可再到民政局办理复婚手续;
3、离婚后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反悔的,可以起诉法院重新分割财产。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将判决重新分割财产。
二、感情不和可以单方面离婚吗
结婚后若发现双方感情不和按法律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可以用以下途径:
1、协议离婚,这种是由双方一同协商决定离婚,签订好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一般程序比较简单;
2、诉讼离婚,这种是其中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然后由法院按照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定双方是否可以离婚,一般程序会比较复杂点。
三、离婚一方隐瞒债务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离婚一方隐瞒债务,还存在恶意逃避债务情况的,那要重新财产分配。离婚分割财产,首先要分清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的个人财产,然后再按照法律的规定对财产进行分割。如果一方为了多占财产,那么就有可能会把本应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通过隐藏、隐瞒等方法,来逃避财产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