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健全人格,防止心理问题极端事件发生,是中小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好的帮助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渡过难关,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健康危机事件的发生,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损失,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有效预防和及时干预校园中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现将学校排查工作汇报如下:
第一条 学校成立“沟湖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各班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实施危机风险化解,为重大危机事件处理作出决策。
第二条 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是我们关注与干预的对象。确定对象存在心理危机一般指对象存在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活事件,情绪剧烈波动或认知、躯体或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应对或无法应对眼前的危机。
第三条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应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应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人生;应对学生进行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应对学生进行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人们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
第四条 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情绪低落抑郁者;
2、出现严重适应不良导致心理问题者;
3、存在诸如学业严重受挫、躯体疾病、家庭变故、严重人际冲突或突遇严重挫折者;
4、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者;
5、性格有明显缺陷者,如明显内向、与别人缺乏正常的情感交流者;
6、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7、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如父母离异、家庭破裂、亲子关系恶化等;
8、有明显的精神障碍或心理疾病者;
9、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产生危害者。
第五条 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1、讨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第六条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应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七条 对严重心理异常学生的干预措施: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周围同学发现学生的异常情况后,应及时反馈到学校心理咨询室。由学校心理咨询员及心理危机干预小组进行评估和初步诊断,提出相关建议,并转介到专门的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断。
1、如果诊断心理危机程度较轻,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所在班级应密切注意学生心态,指派学生骨干给予关心,及时向心理危机干预小组汇报情况。心理咨询室根据班级报告或学生本人要求开展跟踪咨询,及时提供心理辅导。
2、如果诊断危机程度较高、不宜在学校继续学习者,由学校与家长协商解决休学事宜。
第八条 对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干预措施: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周围同学发现学生的自杀意念后,应及时向各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以下措施:
1、在心理危机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将有自杀意念的学生转移到安全地点,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监护。
2、由心理咨询室对有自杀意念的学生进行评估,如果在校内可以解决,由心理咨询室进行心理辅导和干预;如果情况严重,及时转介到专业心理危机干预中心进行救助。
3、尽快通知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家长到校,家校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九条 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由学生处、德育处负责,首先给予控制,保护双方当事人的人身安全。由心理咨询室对当事人进行心理评估。如诊断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者需要住院治疗或回家休息,及时通知家长并与家长协商解决。
第十条 对已实施自杀自伤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应在闻讯后立即赶赴现场,要立即将其送往医务室或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同时向学生处汇报情况。
2、学生处要及时向校领导和公安部门汇报,由公安部门负责保护、勘察和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
3、立即通知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家长到校。
4 、对于自杀未遂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小组应与家长协商解决。如危机情况尚未解除,必须由家长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转介到专业心理治疗中心进行咨询和治疗,不得让其继续留在学校学习,以免影响其心理康复或发生其他意外。
5、对于已实施自杀行为学生周围的学生,包括同班同学、好朋友、目击者等,学校和班级应采取相应的安抚措施。心理咨询室可根据需要进行团体心理辅导,避免更大范围的急性心理危机出现。
第十一条 对于因心理问题而休学的学生,在其复学以后应采取相应后期跟踪措施:
1、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出具有资质医院、咨询中心等开具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2、学生复学后,学校和班级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给予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同时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班主任每月至少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
3、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学院还应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心,应安排班主任、学生骨干、该生好友等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备预案,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
第十二条 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学生自杀事故发生后(含已遂和未遂),学生所在班级在事故处理后应将该生的详细材料(包括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提供给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班级亦应将其详细资料报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
第十三条 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第十四条 危机干预是一项专业性强、要求高的工作,专、兼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教师必须经过系统培训,能恪守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水平。要重视专、兼职教师的专业培训,以不断提高他们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以及危机干预工作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方法。全校各部门尤其是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因失职造成学生生命损失的,要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篇二
根据国内外专家观点,一般认为我国当代大学生心理健康标准是:
(1)智力正常
(2)情绪健康)
(3)意志健全
(4)人格完整
(5)自我评价正确
(6)人际关系和谐
(7)适应能力强
(8)心理行为符合大学生的年龄特征
从调查情况看, 多数大学生的心理是健康的, 他们已有了很强的独立性和自我经营、 学习、 发展的能力, 但也有部分的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不容乐观, 据这次调查计, 60﹪学生心理健康良好, 10﹪学生自认为心理有问题, 30﹪学生需要心理辅导和帮助。
一、 调查背景和目的心理学家弗洛伊德曾断言: “文明程度越高, 人类的心理压力越大。 ” 在当代社会, 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 他们是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青年, 无数这样或那样的光环笼罩在他们的头顶, 似乎光环下的青春和生活就没有一点遗憾和阴影, 近年来校园里因心理问题引发的一系列恶性事件也不只一遍的告诉我们一个事实: 心理问题是年轻人成长过程中无法回避的烦恼, 也是大学生成才的一大障碍。
目前,我国普通高校的大学生年龄大多在 18—23 岁之间, 他们的心理发展水平处于迅速走向成熟但真正完全成熟的阶段, 有着不同于中学生和一般社会青年心理发展基本特点: (1) 自我意识增强但发展不成熟。 (2) 抽象思维迅速发展但思维易带主观片面性。 (3) 情感丰富但情绪波动较大。 (4) 意志水平明显提高但不平衡、 不稳定。 这些特点是了解和分析大学生心理状况的客观基础。 大学校园是个多种文化磨砺碰接的地带, 多样性的价值观、 世界观在这里得到延伸或是方向性的改变, , 再加上大学生长期生活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里, 缺乏生活阅历、 生活经验, 其心理适应能力、 承受能力、 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差,大学生心理疾患正是在这一特有环境中多种诱因共同作用下发生的。
大学阶段的特殊性。 大学里的学习生活与中学已大大不同, 可以说是一个新的学习方法、 思维方式、 甚至是生活方式的转型期。 中学的应试教育和填鸭式教学已经转变为自学为主、 老师指导为辅的学习方法, 自觉、 自立、 自主、 创造是大学学习的特点。 一些同学在进入大学后未能掌握大学学习的方法, 导致考试失利。 从而带来厌学、 自卑、 自信心下降等一系列心理问题。 有些同学甚至会患上考试焦虑症, 从而引发一系列生理上的问题。 相对中学单纯的人际关系, 大学的交往是广泛的, 有同学、 同乡、 师生、 异性、 社会活动团体等。 同居一室的有来自五湖四海, 有不同的城乡背景, 有不同的方言、 不同的性格, 他们之间的磨合是个新问题。 一些学生个性强以自我为中心, 不会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 而性格内向的学生不合群, 孤独寂寞, 经常埋怨自己没有, 甚至想逃避。 转型期是一个动态期, 一系列的转变都可能让人茫然、 忧郁、 甚至恐惧, 必然对心理健康产生不良的影响。
家庭教育方式不适当许多家长寄望于的不仅是自己孩子上大学,出国读书,更多的是今后的出人头地、 为家争光。 然而, 家长期望值过高会给学生造成现实和理想的不统一的落差, 使他们背着重重的心理包袱, 遇到问容易产生自卑、 暴躁的情绪。 从读书开始, 学校和家长只注重智力教育, 往往忽略子女的健康心理和人格的教育, 同时, 在教养方式上, 相当一部分家长多采用简单、 粗暴的传统的家长制手段, 这种消极的教养方式, 容易使子女形成敏感多疑、 自卑易怒、 抑郁焦虑、 偏执敌对等不健康的品质。 而上大学后, 相当多的家长在子女考入大学后将更多的精力转移到提供经济支持上,而对子女的心理成长问题则关注不够,家庭教育是一个连续和不断更新的过程, 这就要求家长要不断学习新的教育观念, 了解大学生的心理特点, 做好其心理压力的调节和疏导工作。 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与学校、 父母的教育观念、 家庭教养方式之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正比关系。
人际交往关系困难当校外网吧成为了学生打发时间的去处, 当日记本成为自己唯一的朋友, 当宿舍只剩下各自的呼吸, 才发现原来自己根本没有可以倾诉的朋友。 马加爵就是这样一个真实的例子。 现代大学生的交际困难主要表现为不会独立生活, 不知道如何与人沟通, 不懂交往的技巧与原则。 造成人际交往困难主要原因是目前大学生多为独生子女, 对其教育不当造成了一些负面效果, 如任性自私、 为所欲为; 由于从小缺乏集体环境而导致缺乏集体感与合作精神; 家长的过分包办使独生子女上大学之后缺乏最起码的独立生活及为人处世的能力。 由于交际困难, 一方面导致大学生产生自闭偏执等心理问题, 另一方面因无倾述对象,有问题的学生更会加重心理压力, 还易导致心理疾病。 此外, 网络作为新兴的一种通讯方式, 已成为年轻一代的越来越推崇的一种沟通和排谴方式。 但我们必须看到, 网络作为心理排泄的一种方式, 具有其两面性, 是一把双刃剑, , 在虚拟的世界中一切都没问题, 回到现实中各种问题却越来越不能解开。 如果过于依赖网络,与现实生活产生隔阂,不愿与人面对面交往,会影响大学生正常的认知、情感和心理定位,还可能导致人格分裂。
二、提出建议
(1) 全社会应该转变观念, 更新认识。 今后需要加强宣传力度, 使大家知道, 心理健康和身体健康都是一个人“健康” 不可或缺的因素, 有了心理疾患就像身体不适一样, 应该及时去就医以求得咨询、 疏导, 对待有心理疾患的人, 社会要给予更多的尊重、理解、关爱,不可歧视他们、嘲弄他们。
(2) 树立一个良好成长的家庭环境。 父母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第一任老师,家庭和睦, 互爱互助可以为孩子树立榜样的力量; 父母的教育方式不能再像传统的“棍棒”教育, 也不因是独生子女而过分溺爱, 父母与儿女的沟通方式应建立在互相信任, 互相理解的基础上, 对于涉世未深的子女, 要多告诉他们社会的复杂性和多面性, 使他们对社会能有更深刻的看法和认识, 比较及时的洞察自己孩子的各种心理动向。
(3) 高校应加强心理学知识、 常识的教育和普及。 高等院校应加强对心理学、 生理学知识的教育、 宣传和普及, 根据大学生的特点开设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和讲座,通过校刊、校广播站、校园网等载体,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使大学生学会自我心理调适, 消除心理困惑, 提高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 以便有效的进行自我管理。
(4) 高校应完善心理咨询工作和培养高水平的师资队伍。 学校心理咨询的形式很多, 一般有面谈、 集体咨询、 电话咨询、 通信咨询等多种形式, 通过心理咨询可以指导学生减轻内心矛盾和冲突, 还能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己、把握自己,有效地适应外界环境。 特别是对刚入学的新生, 应为他们建立心理档案, 开展经常性的定期心理检查。
(5) 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和探索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 学校和家长要从根本上教育和引导大学生过正常有益的生活, 帮助他们选择多样性的校园生活, 参加丰富生活的社团, 勇敢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 为同学增进交往、 接触社会、 锻炼能力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舞台, 以有利于他们个性心理的发展。 特别是要鼓励大学生们与各种不同类别的群体进行充分沟通与交流, 了解自己以外的人群的生活生存状态。
(6) 强化法制教育, 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大学生犯罪事件提醒我们,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 使之对自己的行为产生约束和责任感, 提高自己的自控和自律能力。
(7) 加强学校内部管理。 特别像一些比较特殊行业的学校, 如军事院校、警校等, 军事化管理制度下的学生易生产焦虑和压抑的心理状况, 学校应在规章制度上多地为学生着想, 注意加强班级、 宿舍的整体建设, 充分发挥学生会、 社团的作用, 积极开展心理互助活动, 为学生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和人文关怀空间。
(8) 增强自身调节能力。 提高自己的心理免疫力, 也许并非解决心理疾患、压力的唯一途径。 面对太多的、 更严重的心理疾患的时候, 打消掉心理疾病不是病、 看心理医生丢人的观念, 去勇敢地面对心理医师可能更为必要, 但是心病需要自己积极主动的调整依然是解决问题重要的一环。
6 班和 9、 10、 11 班的学生, 有部分同学出现情绪波动大, 心理压力较大的表现, 归结其主要原因是: 对于 10 级的学生, 因为接触的专业课程越来越深, 学习上会有不断出现新的困难, 面临就业的趋势和个人对学习和以后的就业方向的追求不同, 心理上会出现大的波动和情绪化的体现。 而针对于 11 级的学生来说, 主要是因为新的环境, 新的大学校园生活和专业化的教学环节, 不能快速的适应, 带来的一些心理上的压力或困扰。 作为辅导员积极与这些同学单独聊天、 谈心, 鼓励他们与专业的心理医生多沟通, 再通过心理医生的反馈信息, 针对个别现象、 个别问题, 个别处理和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