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是否能领取失业金取决于是否为本人自愿终止合同。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只有满足参保满1年且非自愿中断就业的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合同期满、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死亡、用人单位破产、关闭或解散等。其他情形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来判断。
法律分析
终止劳动合同能否领取失业金要看是否为本人自愿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终止后,失业救济金的申领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劳动合同终止后,失业救济金的申领条件和程序取决于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以下是一般的申领条件和程序:
首先,被解雇或劳动合同终止的员工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工作历史要求,例如在过去一段时间内连续就业或缴纳失业保险金。
其次,员工通常需要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立即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或就业中心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的申请表格和必要的文件,如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失业保险记录等。
申请审核阶段,劳动部门或就业中心会评估申请人的资格和符合条件的程度。这可能包括审核工作历史、失业原因、是否积极寻找新工作等。
最后,一旦申请获批准,申请人将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表领取失业救济金。这可能涉及到每周或每月提交失业报告,以证明继续符合领取救济金的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申领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还可能受到当地法律和政策的变化影响。因此,建议您在劳动部门、就业中心或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了解适用于您的具体情况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结语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失业人员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取决于是否为自愿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包括合同期满、开始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等情形。劳动合同终止后,申领失业救济金的条件和程序因国家和地区而异。通常需要满足工作历史要求、向劳动部门或就业中心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核批准后按规定领取救济金。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劳动部门、就业中心或法律专业人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失业保险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失业保险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失业保险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