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作出修改:地方立法权扩至所有设区的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