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合同已经解除,保险公司将有可能不予理赔。因此,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需要确凿的证据证明保险合同解除的事实。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已经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对于不能实现的部分,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保险合同生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投保人同意,保险人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为机动车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缴纳保险费,并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缴纳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费。”
以上是关于如何证明交通事故发生时已经解除交通保险合同的法律分析和依据。如果保险合同解除的原因是投保人违反合同而被保险公司单方解除,需要提供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如果投保人主动解除合同,需提供书面解约协议;如果是因欠费而被解除,需提供缴费证明和保险公司发出的欠缴通知等证据。同时,如果车辆没有进行交强险的强制保险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费的缴纳,也可能导致无法获得保险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