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法定地点:
邮编:德律风: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
法定地点:
邮编:德律风:
法定代表人:职务:
第一条依据中华国民共和国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治理法令、法例和国度无关划定,两边经由过程友爱商议订立本合同,配合遵照。
第二条甲方提供给乙方应用的国有地皮位于
面积为平方米。其地位与四至局限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曾经甲、乙两边确认。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地皮应用年限为,自本合同具名之日起算。
第四条乙方同动向甲方领取园地使用费,包孕地皮开发费和地皮使用费。或:乙方根据合股或分工企业条约,由乙方中的(注:中方合股者或合作者)向甲方领取园地使用费,包孕地皮开发费和地皮使用费。
第五条地皮开发费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总额为元人民币。乙方(或中方合股者或合作者)须于本合同具名之日起日内全数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股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数地皮开发费后日内,。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地皮挂号(或变换挂号)手续,颁布(换发)《中华国民共和国国有地皮使用证》。
第六条地皮使用费为每一年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美圆或港元等),自
年月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股者或合作者)应于每一年月日前向甲方交纳昔时的地皮使用费。
地皮使用费收取规范五年后依据国度无关划定由甲方作响应调解,调解后乙方应自调整年度起按新标准交纳地皮使用费。
乙方按照无关划定能够享用减免优惠政策的,可依照减免划定拟定此条。
第七条除本合同还有划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划定的付款期限内将条约请求领取的用度汇入甲方银行账号内。银行称号:
银行
分行,账户号
第八条该地皮用于设置装备摆设
项目,乙方必须按计划要乞降划定用处应用地皮。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转变地皮用处的,经甲方批准后办理变换地皮用处的手续。
第九条甲方批准负担该地皮的征地、拆迁、界址定点详细事务,并于
年月日前托付地皮。
乙方应妥当维护界桩,不得擅自篡改,界桩遭遇破环或挪移时,应实时书面呈报甲方,要求从新埋设,所需用度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地皮应用年限期满或乙方提早终止谋划时,本合同同时终止执行。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地皮使用证,办理刊出挂号手续。乙方对该地皮内投资设置装备摆设的建筑物、附着物有权措置,但时候不得跨越
过期由甲方无偿获得。
第十一条乙方根据本合同经由过程划拨体式格局获得的地皮使用权不得让渡、出租、典质。如需让渡、出租、典质,必须按《中华国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地皮使用权出让和让渡暂行条例》划定办理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第十二条假如乙方(或中方合股者或合作者)不克不及定时领取地皮使用费,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费额%的滞纳金。滞纳期跨越6个月的,甲方有权无偿发出地皮使用权。
第十三条假如因为甲方的差错,以致乙方延期占领地皮使用权,则本合同项下的地皮应用刻日应响应推迟,乙方有权要求补偿。
第十四条假如乙方在该土地上继续两年不投资设置装备摆设,甲方有权发出地皮使用权,乙方已付地皮用度不予返还。
第十五条本合同订立、效能、说明、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国民共和国法令的维护和统领。
第十六条因施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由争议两边商议解决。商议不成的,按
项解决:(1)提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国民法院告状。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两边法定代表人具名后见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所有日期均为公历。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签订,甲乙两边各执份。
第二十条本合同于
年月日在中华国民共和国
省市()签定。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两边商定后作为条约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条约的构成部份,与本合同拥有一致的法令效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