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是股东会行使权力的 具体途径。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质,各个不同的公司 往往有不同的做法,法律为保障各方面的合法权益,也有一 定的法定要求。议事方式是指公司以什么方式就公司的重大 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议。表决程序是指公司的股东会如何 表决和表决时需要多少股东赞成,才能通过某一特定的决 议。本法在一些条文中对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有规 定。如股东会应依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修改公司章程要代 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等等,只是一些原则 的规定。比较细致的规定和各个公司对具体问题的规定可以 由公司股东在章程中订明。二、本条第二款对几项决议规定了法定的表决程序。公 司增加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分立、公司合 并、公司解散、变更公司形式,股东会应通过表决作出决 议,并必须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是一种 多数通过的方式,但不是简单的过半数通过。这是法定事 项,不能用公司章程或其他方式予以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