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成都市户口迁移的条件和流程。条件包括跨区搬家迁移、成都市各区间结婚迁移、成都市大中专院校学生迁移、父母与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迁移、因离婚迁移。流程包括准备证件、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证》和《准予迁入证明》的一半、办理新户口本。整个迁移过程需要准备齐全证件,所有证件的信息必须一致,不得有涂改。办理费用为0元。
法律分析
一、成都户口迁移条件
1. 在成都市进行跨区搬家迁移。
2.成都市各区间结婚迁移。
3.成都市大中专院校学生迁移。
4.父母与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迁移。
5.因离婚迁移。
二、成都市迁移户口流程
第一步:去公安局的户籍登记处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在这之前要准备齐全证件,所有证件的信息必须一致,不得有涂改,有涂改的必须要出具证明,准备的证件有:
1.物业开的入住证明原件;
2.派出所开的门牌号证明原件;
3.房管局打印的产权档案摘要原件;
4.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原件;
5.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银行按揭公证书(就是合同)原件和复印有还款账号、最后按手印的这两页;
7.户口本原件和复印迁移人的那一页,要同户主印在同一页;
8.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爱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0.两本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11.孩子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12.在办证中心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第二步:回老家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本和那张《准予迁入证明》,然后留下《准予迁入证明》的一半,再给半张《户口迁移证》,把户口本上迁走那页盖个“注销”就完事了。不过,可能每个地方也有不同,先打探清楚了再行动也不迟哈,因为有40天的时间让你办理。
第三步:回到拿《准予迁入证明》的办证中心拿新户口本
需要带上《迁入证明》、《迁移证》、身份证、标准1寸照片一张就可以了,不再需要其他任何证件,现场直接拿新户口本,两分钟不到就能完成。
就此,整个户口迁移完毕,办证费用0元。身份证可以重新办理,也可以不办,因为号码是不变的,只是住址会变化。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成都市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成都市户口迁移条件如下:
1. 投靠类:被投靠人户籍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投靠人应到被投靠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被投靠人户籍不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投靠人应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2. 工作调动类:被调出单位为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调出单位应到被调出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被调出单位为成都市行政区域外的,调出单位应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 婚迁类:双方户籍均不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应在双方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双方户籍均在本市的,应在办理结婚登记后,由双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4. 随迁类:学生户籍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学生应到学生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学生户籍不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学生应到学校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 回乡类:户籍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回乡前应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户籍不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回乡前应到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6. 投靠类:户籍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投靠前应到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户籍不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投靠前应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综上所述,成都市户口迁移条件较为严格,申请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迁移方式,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结语
成都市户口迁移条件包括跨区搬家迁移、结婚迁移、大中专院校学生迁移、父母与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迁移和因离婚迁移。迁移户口流程分为三个步骤。首先,需要准备齐全证件,包括物业开的入住证明原件、派出所开的门牌号证明原件、房管局打印的产权档案摘要原件、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原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按揭公证书(就是合同)原件和复印有还款账号、最后按手印的这两页、户口本原件和复印迁移人的那一页,要同户主印在同一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爱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本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孩子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然后,去公安局的户籍登记处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准备齐全证件,所有证件的信息必须一致,不得有涂改。接着,回老家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本和那张《准予迁入证明》,然后留下《准予迁入证明》的一半,再给半张《户口迁移证》,把户口本上迁走那页盖个“注销”就完事了。最后,回到拿《准予迁入证明》的办证中心拿新户口本,需要带上《迁入证明》、《迁移证》、身份证、标准1寸照片一张就可以了,不再需要其他任何证件。整个户口迁移完毕,办证费用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